权力事项清单
事项类别 | 序 号 | 事项 | 页 码 | 操作流程 |
外国人 来华工作 许可办理 | 1 | 12 |
科技局服务窗口办事地址
序号 | 机构名称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1 | 抚顺市营商局二楼 科技局窗口 |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市营商局二楼科技局窗口
| 024—57500960 |
合规办事业务指南
一、行政许可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申请和办理,审批对象为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外国人。
1.1需提供要件
①《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原件(含照片,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一份;
②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及翻译件一份,以及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申请人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翻译件一份;
③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健康证明书(在境外无法取得的,可待入境后补办)原件一份;
④用人单位拟聘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任职证明(派遣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骑缝章)及申请人工作资历证明原件一份;
⑤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随行家属提供关系证明原件及翻译件,随行家属护照首页复印件(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1.2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市营商局二楼科技局窗口
②网上办: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平台
1.3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1.4温馨提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采取全程网上办理。确需到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您可先拨打咨询电话024—57500960,我们为您提供咨询服务。
违规禁办事项清单
禁办事项 | 禁 办 情 形 |
外国人来华 工作许可 | 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 |
2.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 |
3.申请材料虚假的; | |
4.申请人不符合来华工作条件的; | |
5.不适宜发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其他情况。 |
注:禁办事项存在禁办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即禁止办理。
容缺办理事项清单
序号 | 业务事项 | 可容缺资料 | 资料来源 |
1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A类外国高端人才) | 1.入境体检证明原件 | 用人单位提供承诺件 |
3.最高学历证明使领馆认证件原件 | 用人单位提供承诺件 | ||
3.无犯罪记录证明使领馆认证件原件 | 用人单位提供承诺件 | ||
补正期限:30个工作日 |
注:一个业务事项涉及多种可容缺资料的,可同时容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