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
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市科技局实际,制定市科技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本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推动市科技局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加强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落实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1)组织制定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并推动落实。推动健全本单位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
(2)严格执行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要求,每年3月1日前,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上一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市科技局官网向社会公开。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3)组织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4)推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不搞变通、不打折扣。
(5)推动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及时撤销和纠正违法违宪和违背中央精神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定期清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6)督促局办公室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在市科技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和抚顺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的形式创新公开方式,同时完善落实部门信息公开、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性时间信息发布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
(7)支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
支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抚顺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举措和责任分工》(抚法委发〔2022〕4号)要求,选派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进驻市行政服务审批大厅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通过对许可审批环节进行优化整合,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办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承接省级科技管理部门下放职权。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20〕17号),承接省科技厅委托下放的“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行政职权,根据省科技厅要求协助做好省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工作。
(8)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坚持职权法定。坚持以编办出具的编制文件为依法行政的基础,按照职能开展科技工作,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在行政决策时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规范,防止出现自我授权、自我扩权现象。
实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持依法定权、定则、定程序,制定、公开权力清单,保证按权力清单开展工作:依据《抚顺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施行行政确认,对抚顺市技术合同进行认定登记;依据《抚顺市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开展科技管理工作;依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调整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工作。
4.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市科技局内部层级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9)落实市科技局各项工作规则,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5.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监督。
6.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0)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重点学习《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辽宁省自主创新条例》、《抚顺市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
(11)开展多种形式法律知识培训,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提高局内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民法典》《统计法》等宣传工作。
抚顺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