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类型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 主体 |
责任事项 |
备注 | |
项目 |
子项 | ||||||
1 |
行政许可 |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
|
|
抚顺市科技局 |
1.受理责任: (1)公示办理许可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人所需提交的材料; (2)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得要求申请单位提交无关的材料; (3)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
|
2 |
行政确认 |
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
|
(地方性法规)《抚顺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2015年10月31日) 第十条 技术合同按照自愿属地原则,实行认定登记制度,同一合同不得重复登记。 |
抚顺市科技局 |
1. 申报环节责任:申报单位提交技术合同文本、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技术合同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2. 受理审查环节责任:对提交的技术合同文本等材料进行审查; 3. 决定环节责任:通过审查后,确定技术合同种类,登记盖章,同时核定技术性收入; 4. 送达环节责任:登记后反馈给相关单位;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应履行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