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54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郑天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存在的问题
提案提出的四个问题“产业链发展不完善,产业规模有待提升。创新能力不足,产业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市场主体竞争力薄弱。人才、资金要素匮乏,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力度不足。”均符合我市实际情况,长期以来,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相对偏低,虽然2022年我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达到22.04亿元,比上年增长57.3%,创历史新高,但从长期来看,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总体偏低的情况尚未得到根本改观,这一方面与我市长期以资源开发为主,产业链延伸不够,企业存在重生产轻研发的倾向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我市企业创新积极性不够,科技型企业数量偏少有关。截止2023年,虽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不含沈抚新区)已达162家,但正如提案中提到的,科技领军企业较少,带动能力较弱,且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进入瓶颈期,保持持续增长相对困难。另外常住人口不断减少,人口老龄化日趋加深,我市高端科技人才数量不足也是长期存在的问题。
二、2023年我市围绕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主要工作情况汇报
(一)围绕重点产业链和创新链,加强省级产学研联盟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2023年,围绕重点产业链和创新链,我市共组织推荐12家企业产学研联盟申报辽宁省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8家联盟获批,申报成功率达到67%;组织推荐6家企业研发机构申报2023年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获批5家,申报成功率为83%;组织推荐2家科技服务机构申报省级众创空间均成功获批,申报成功率为100%;均创历年申报工作最好成绩。截至目前,全市省级典型实质性产学研联盟总数已达到18家,同比增长80%。众创空已达8家,同比增长33.3%。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已达42家,同比增长13.5%。其中辽宁省精细石油化工重点实验室和辽宁省不饱和特种聚醚技术创新中心年度绩效评估被评为优秀,各获支持资金100万元省级,创历年绩效评估工作最好成绩。
(二)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引导高新技术企业承担省级“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
2023全年我市共有55家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有15家企业为首次申报。目前,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能够达到162家,同比增长8.7%。省级雏鹰瞪羚企业达到76家,同比增长8.6%,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581家,新增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15家,同比增长24.68%。已形成较完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省级雏鹰瞪羚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2023年我市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性后补助政策,对上一年度申报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后补助10万元。2023年高企后补助发放共计460万元。2023年我市积极争取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支持,组织申报企业技术需求30余项,3家企业3个项目获批年度“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获批项目资金共计900万元,自辽宁省2021年设立“揭榜挂帅”科技攻关专项计划以来,我市已有9家企业9个项目获批辽宁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获批项目资金累计达2800万元。
(三)加快引育科技人才队伍,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2023年,市科技局加快推进“抚顺英才计划”人才引育工程,新增省级备案创新团队5个、创业团队2个。开展2023年“抚顺英才计划”带土移植项目评审工作,评审出科技创业团队项目1个,创新团队项目2个,共计支持经费70万元。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组织召开科技人才助推产业发展座谈会,邀请各行业科技人才参会,就我市未来产业发展方向进行了深入交流,共梳理和归纳科技人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余项。推荐我市域内优秀的科技人才申报国家青年拔尖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3个类别的人才项目。抚顺市中心医院“基于人工智能辅助CT检查对卵巢肿瘤分型、分期精准诊断体系建立”获批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积极打造外国人来华工作的优良营商环境,把做好来抚工作外国人的管理和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相结合,严格管理、优质服务,既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把握好许可审批环节,又要做好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实现“零跑动”、即时办理。2023年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142件次。
(四)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
加强科技金融对接,市科技局组织域内60余家企业与银行、风投公司等金融机构对接,帮助企业融资贷款,积极推动我市8家企业获得人民银行再贷款贴息资金支持20.51万元。抚顺嘉园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成功晋级辽宁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后补助奖金15万元。辽宁北方华丰特种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瞪羚企业获批中央引导地方资金共计80万元。
(五)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
2022年我市抚顺新钢铁“钢铁冶金长流程碳中和中试基地”被批建为首批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辽宁省石化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辽宁抚顺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被认定为2023年辽宁省14家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之一,目前我市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达到2家,辽宁金易化工公司“化工新型催化剂中试基地”和辽宁固体废弃物产业技术研究院“辽宁抚顺非常规油气资源综合利用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被列入辽宁省重点培育的25家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名单。
(六)积极提升抚顺科技创新工作影响力
“全国骨干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落户在抚顺雷锋学院,这是全国第二家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也是东北地区唯一一家培训基地。培训基地揭牌仪式后,科技部还对内蒙、辽宁、吉林和黑龙江4个省(区)科技特派员代表进行了培训。此外,我市“清原中药材科技特派团”获得2023年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优秀团队称号。我市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影响力正在不断提升。
三、针对您的建议,拟采取下一步工作安排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四条建议非常有建设性和前瞻性,我局已认真研究您的建议,形成工作安排,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落实。
结合我市实际,坚持创新生态、创新平台、创新人才协同推进,持续增强创新主体活力,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加快建立科技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按照科技部、省科技厅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在我市落实。持续优化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继续深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强化科技监督评价体系、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全市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是加快建设一批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积极推动我市18家典型类产学研联盟和68家提升类产学研联盟发展壮大。持续深入推进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央企与我市域内企业开展合作,培育一批实质性产学研联盟,提高集成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应用效率,打造产学研合作“升级版”。
三是积极实施“揭榜挂帅”项目攻关。全程跟踪2023年获批的省“揭榜挂帅”项目建设情况,为企业提供“店小二”式服务。同时,在化工及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帮助企业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继续培育一批“揭榜挂帅”以及重点研发等科技攻关项目,促进核心技术攻关,持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四是积极实施“带土移植”工程。依托抚顺高新区产业优势,加大力度推动域外化工与精细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等企业在我市投资建厂。继续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组织优秀的科研团队和人才申报“兴辽英才”计划和“抚顺英才”计划,在政策落实、活动举办、项目征集等方面进行全面优化,持续引进高水平人才团队。
五是加快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加快培育壮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雏鹰瞪羚企业群体。推广“免申即享”举措,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创新后补助、科技金融等激励政策。深入一线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为企业提供更多“面对面”“保姆式”服务,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开展2024年科技专员服务企业“千人进万企”活动,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服务企业,促进科技成果向企业转化。
六是持续推进高新区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强化抚顺高新区作为科技创新高地的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抚顺高新区晋升国家高新区。继续推进高新区中试基地建设,持续推进“抚顺高新区科技企业飞地孵化中心”建设,提升园区科技型企业群体数量质量。继续支持石化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固体废弃物产业技术研究院做大做强,成为全市创新发展的主阵地。
七是全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推动辽宁金易化工公司和辽宁固体废弃物产业技术研究院由中试基地重点培育对象成长为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支持各县区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积极培育更多的省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鼓励中试基地与企业开展精准对接,引导各中试基地以及其他有条件的企业向社会开放研发、中试平台,以市场化手段面向全社会提供中试服务,扩大我市中试产业规模,助力各中小企业打通科技成果产业化最后一公里。
八是大力提升抚顺创新工作影响力。做好“全国知名民企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高端峰会”后半篇文章,与全国工商联和“新能源商会”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全国新能源创新成果在我市转化。依托“全国骨干科技特派员培训基地”优势,加强与国家农村中心和省科技厅沟通,力争在雷锋学院开办科技特派员培训班1-2批次。
九是进一步构建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家、省创新创业大赛行业赛,力争在参赛企业数量、参赛项目质量上有所突破。持续宣传科技伦理、科研诚信、科技创新监督等内容,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普基地建设等活动,营造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
十是深度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鼓励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扩大与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各城市科技创新资源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支持我市企业与都市圈优质创新资源共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科技创新平台或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开展协同技术攻关,加快推进都市圈科技创新成果交流共享和本地转化。积极宣传推广“沈阳现代化都市圈科技条件平台”创新资源,增强我市企业对都市圈科技创新资源的了解与认同,深度共享仪器设备、科技情报信息和科技专家库。
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