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53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安霞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科技成果本地转率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专利人及专利保护情况

我市制定了《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政策》,全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工作;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强化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和精准服务并始终实行对专利申请成功单位、个人给予1000元/每件的补贴。2023年全市累计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298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6.98/万人,位列全省第6,获得国家专利奖1项,申报省专利奖7项;突出知识产权强企培育2023年,新增知识产权管理贯标认证企业6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2家,全市贯标认证企业累计达到58全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累计达到26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到35家优势示范企业认定总数居全省第一位;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2023年,2个专利项顺利完成并通过专家验收,3个专利转化顺利推进,组织5家企业申报省专利质押融资补助,实施专利开放许可12件;举办了2023年知识产权赋能抚顺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接活动促进了全市专利技术有效对接和转化运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2023年,共完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8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10300万元,专利质押融资惠及中小微企业数量6家,同比增长50%。

二、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1.完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环境。近年来,我市积极落实国家、省关于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抚顺市集聚人才若干意见》,对院士、专家、长江学者、博士等科技专家、学者来我市工作或带项目到我市进行转化的,给予不同数额科研人员和项目资金支持,并对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平台获得国家、省级备案的,给予不同数额的财政支持,吸引、激励科研人员开展研发活动、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在颁布的《抚顺市科技进步促进条例》、《抚顺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抚顺市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等政策法规中,都明确了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人才引进、培育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内容。

2.积极开展科技人员研发成果评比。为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我市积极开展、参与科研人员研发成果的评比活动。连续多年开展全市创新创业大赛,并组织优秀项目和团队参加国家、省创新创业大赛,共组织了六届市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和团队已超过100个以上。通过大赛,涌现出一批转化、产业化优秀创新项目和优秀创新团队;市总工会每年组织的技术工人创新奖均达到40项以上,一批优秀技术工人立足岗位,进行小改革、小发明,提升了企业的生产益效,解决了一批技术难题;2017年,市级科技进步奖按政策取消以后,我市引导科研人员着眼省重点、关键技术进行攻关,形成了一批优秀科技成果,累计获得省科技进步奖48项,其中一等奖5项,二等奖22项,三等奖21项;认真落实国家、省科技人员取称评定政策,开展了自然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转化经纪人三项科技人员职称评定,省政策实施三年来,已累计为30余名科研人员评定了正、副高级工程师职称。

3.加大科研人才项目支持力度。近年来,我市在争取省科技厅人才项目支持的基础上,开展了“抚顺英才计划”和科研团队“带土移植”项目计划,已累计争取省引进海外研发团队、省高端人才、省外国研发团队、省重点外国人才等计划和“兴辽人才”计划项目22项,其中“兴辽人才”计划项目7项,获得项目计划资金700万元。为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我市也组织了“抚顺英才”项目计划,先后实施计划项12项,累计发放市财政项目支持资金520元。2023年,我市新增省级备案创新团队5个、创业团队2个,“抚顺英才计划”带土移植项目1项,创新团队项目2项,共计支持资金70万元。组织推荐我市域内优秀的科技人才申报国家青年拔尖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3个类别的人才项目。抚顺市中心医院“基于人工智能辅助CT检查对卵巢肿瘤分型、分期精准诊断体系建立”获批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1.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近年来,我市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先后制定了《抚顺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抚顺市科技“创新券”后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抚顺市高新技术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抚顺市创新驱动实施方案》、《抚顺市壮大实体经济若干意见》、《抚顺市实体经济促进条例》等政策文件,不断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扶持力度。同时,抚顺市还按照《辽宁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实施办法》、《辽宁省中试基地建设发展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2023年底,我市修改完善了《抚顺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抚顺市科技“创新券”后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现已修改完成,正在走发文程序。为了促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我市将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纳入对县(区)绩效考核,科技成果转化的社会氛围增强通过政策引导,全社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2021年,我市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排名全省第三位,仅次于沈阳市和大连市。2022年,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38%,超过全省平均数,排名全省第一位。

2.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成。截至目前,全市拥有国家级实验室6家、省级重点实验室、专业技术创新中心41;拥有国家级“星创天地”8家,省级成果转化中试基地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众创空间”9家、“星创天地7家技术转移转化示范机构3家。引进了清华启迪(抚顺)科技企业孵化器、中科院沈阳分院技术转移(抚顺)中心,新建了辽宁省石化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和辽宁省固体废弃物产业技术研究院,并与东北科技大市场签定了战略合作协议。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近年累计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近200项,获得科技进步奖17项,入驻科技型待孵企业50余家,孵化毕业科技型企业20余家,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储备各类中试项目29余项

3.全力引导科技成果吸纳与输出。近年来,我市科技成果吸纳、输出量和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不断增加。2021年,我市技术合同交易登记额3.6亿元,同比增长24%,在全省科技成果转化率综合评价中排名第六位,2023年,技术合同交易登记额6.57亿元,同比增长49.3%,在全省科技成果转化率综合评价中排名第四位。我市技术吸纳额也是逐年增长,2021年,我市技术吸纳29亿元,全省排名第三位,2022年、2023年均增长10%以上,居于全省前列。近年来,我市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区域内企业科技成果95%以上在本地实现了转化,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每年科技成果本转化120余项,本地转化就绪达65%以上,超过全省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平均数。

4.不断强化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支持。近年来,我市根据《抚顺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抚顺市科技“创新券”后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加大对区域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扶持力度,对研发投入超过100万以上的项目,按10%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对正在进行转化的科技成果项目,按技术合同额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新券”后补助。近年来,累计给予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奖励性后补助23项,发放市财政补助资金748万元,累计给予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券”项目45项,发放财政补助资金500余万元。争取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绩效评价后补助项目24项,获省财政支持资金1390万元。

5.广泛开展科技成果撮合对接活动。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科技成果发布、对接机制,利用省、市科技信息网,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东北科技大市场等,及时发布大学、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与区域内外大学、科研院所建立广泛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利用区域内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持续开展科技成果撮合对接活动。每年征集企业技术需求50项以上、开展撮合对接活动4次以上,并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科技厅、兄弟城市组织的科技成果撮合对接活动。对于企业有精准技术需求的,市科技管理部门及时联系所指的具体大学、科研院所和点名专家,并为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专家的技术合作创造有利的条件。

四、加强企业梯次培育和“高、新、精”产品情况

1.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多年来,我市积极进行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扶助等方式,调动科技型企业创新积极性,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后补助,制定雏鹰瞪羚企业项目优先扶持政策,形成完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省级雏鹰瞪羚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截2023年底,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581家,年内新增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15家,同比增长24.68%;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62家,年内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7家,省级雏鹰瞪羚企业达到76家。自2017年至今,我市年均发放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补助300万以上。

2.积极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和鼓励科技型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增强国家、省项目的承接能力,积极争取国家、省重大专项、重点研发、“揭榜挂帅”等科技攻关项目支持。自2020年以来,我市共成功申报国家、省重大专项、重点研发和“揭榜挂帅”攻关计划项目33项,获得国家、省科技攻关支持资金6500余万元。2021年辽宁省设立“揭榜挂帅”科技攻关专项计划以来,我市已获准辽宁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计划项目9项,累计获批项目支持资金2800万元。

3.积极开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计划。近年来,我市通过政策引导,建立“小升规”培育库,组织“专精特新”专项申报工作,加大企业服务力度,不断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促使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形成了“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梯度培育体系。近三年,全市共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8家、创新型中小企业64家,93家企业成功升级为规上工业企业(省工信厅自2019年至2021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规升巨”培育工作,2022年至今未开展“规升巨”培育工作。三年来,20户“专精特新”企业获得市奖补资金720万元,72户升规企业获得省级奖补资金共272万元、56户企业获得市级奖补资金280万元。

4.强化“首台套”、“单项冠军”工作。“首台套方面”,2023年,我市组织了装备制造企业开展《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3年版)》征集工作,并推荐永茂建机的一个产品参加评选。在单项冠军”方面,我们先后两次开展制造业单项冠军摸底调查及项目征集工作,加强重点企业培育。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2023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工作,其中,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永茂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和抚顺东联安信化学有限公司3家企业成功入选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名单,入选数量位列全省第三位。

5.着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2023年,我市组织企业参加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星火﹒链网”推广应用现场会、2023全球工业互联网大会,帮助企业开拓眼界,在赋能新型工业化,打造新质生产力方面提供成功经验指导重点企业与通信运营商合作,推进重点行业建设数字化平台联合运营商,对接县区工信部门,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训活动积极做好网络及数据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工业控制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企业宣传工业数据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及时开展等保测评等相

五、下一步主要工作

1.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激发科技成果转化内生动力。一是完善科技创新政策激励机制。推进国家、省、市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落实,加大科技成果研发、转化和产业化全链条政策设计,探索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试点工作,赋予科研人员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完善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发挥政策的导向激励作用。二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大学、科研院所组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平台、概念验证、中试基地平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制,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功能,整合科技成果评价、交易、服务、孵化等资源,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服务。三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合作体系。引导企业与域内外大学、科研院所广泛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坚持问题导向,组织“院企、校企”开展常态化、专业化的科技成果精准对接活动,推动企业面向国内外科研院所、名校、名院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现研发、转化和产业化跨行业、跨领域合作。四是完善知识产权创造、应用与保护机制。加强《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政策》落实,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强试点城市建设围绕我市“六大产业和龙头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实施辽宁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组织开展专利技术校企”供需对接活动,促进专利技术在企业转移转化,实现专利转让许可量增长;开展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和水平;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加强知识产权知识培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

2.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提供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一是以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落实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二是建立我市科技资金支持体系。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和“创新券”后补助政策的实施,对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省认定的研发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通过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实施后补助政策,引导、激励企业走科技创新发展之路。三是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试点工作,吸引和调动社会资本主动流向科技成果转化领域。加强与银行、风投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继续鼓励企业在科创板、新三板和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积极争取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持,为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拓宽融资渠道,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资金不足的问题。

3.强化新型创新主体建设,增强科技成果转化实力。一是着力培育新型创新企业。大力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雏鹰、瞪羚企业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挖掘一批拥有高新自主知识产权、“专精特新”产品的科技型“苗”企业,储备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建立“瞪羚独角兽”企业储备库,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雏鹰、瞪羚企业三级梯度培育体系,引导行业领先的科技型企业形成重大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进一步做优品牌二是加快新型创新平台建设。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对现有国家、省级创新平台进行优化整合,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科研优势,择优布局一批新型创新平台。发挥辽宁省石化产业技术研究院、辽宁亚太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研究院作用,引导各类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强化服务功能,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三是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地。以创建国家高新区为契机,推动高新区与域内外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围绕石化深加工产业链发展,做强科技要素,把高新区打造成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发挥抚顺县省级农业产业园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四是主动融入沈阳都市圈”。以促进科技成果本地转化为重点,鼓励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扩大与都市圈各城市创新资源创新主体的交流与合作,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培育创新类投资项目,引进都市圈域内先进科技成果。

4.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夯实科技成果转化基础一是着力培育创新型人才。落实抚顺市集聚人才的相关政策,研究、探索切合我市的科研人员创办企业的落实措施,围绕重点产业和领域创新发展需要,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推进抚顺市实施人才驱动战略、“百千万”人才选拔等重大人才工程,培养一批懂科技、能创新、会管理的企业急需型人才。二是积极引进科技人才。拓展海外人才智力引进渠道,进一步落实国家、省有关吸引、集聚、使用和保护高层次外国专家工作机制,引导并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和团队吸引一批海外人才来抚创新创业,为产业振兴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三是以项目为牵引培育人才继续开展“抚顺英才”、“带土移植”项目计划,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科技人才计划项目,吸引、培育优秀的科研人和科研团队。

5.积极营造创新氛围,激发全社会科技成果转化活力。一是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加大弘扬创新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创新文化。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活动,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科技、参与科技创新的良好局面。广泛发动科技企业亮相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大赛舞台,让科技创新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二是增强服务科技创新的合力。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服务协调机制,坚持“多服务、不干预,多指导、不设障”工作作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构建保护企业创新创业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国家、省、市媒体和网络媒介,大力宣传创新典型,弘扬科学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创新文化。建立企业、部门参与的微信群、公众号,大力宣传科技创新政策,推送国内外科技前沿技术相关报道,宣传科技知识。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等活动,在全市上下形成人人关心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们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