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的答复
赵寰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推进工业兴市的提案》我局收悉,您的建议契合我市当前发展的经济形势,为发展我市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社会经济提供了明确的思路和途径。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关注。经调查研究,现针对建议答复如下:
一、强化政府在创新发展中的推动作用
(一)加大创新政策与扶持力度
一是出台《抚顺市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试行)》。2018年,抚顺市委、市政府下发了《抚顺市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抚委发〔2018〕8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成功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市政府以后补助的方式对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鼓励各县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出台配套奖励支持政策,使更多企业尽快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并通过认定。
同时,文件还对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给予后补助,对获得称号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按8.6万元标准给予后补助;对引进域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根据项目研发经费投入的30%给予项目承接方支持,给予引进方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是严格落实《辽宁省企业R&D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细则》。2018年,为进一步支持和引导辽宁省企业加大R&D经费投入,省科技厅、省统计局和省财政厅制定了《辽宁省企业R&D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细则》(辽科发〔2018〕19号)文件。文件规定,对符合标准的上年度企业R&D经费投入进行补助。补助按照比例法、区间定额法等方式进行安排,比例法一般按照企业R&D经费核定增量的2%-10%予以奖励后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区间定额法一般是根据核定的R&D经费增量区间,设定定额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近年来,我市税务部门一直严格落实《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等文件,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上述政策的出台,是省、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依据,也是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和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二)加强科技企业服务
我市科技部门通过组织企业调研、开展服务企业活动、组织企业培训等,不断提高科技服务水平,2019年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立足谋篇布局,组织开展企业大调研活动。2019年初,市科技局为谋划科技创新工作,准确为企业把脉,组织开展了“科技引领传统产业提质增效”企业调研,重点对企业宣传惠企政策、了解掌握企业困难和技术需求、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共调研企业98家,发放科技创新政策120余份,收集、梳理企业技术需求和问题20余项。并坚持问题导向,谋划为企业服务的有效措施。二是立足贴近基层,开展了“科技创新、服务企业系列活动”。为精准服务企业,组织开展了服务企业系列活动,举办了辽宁省“科技政策宣传月活动”暨抚顺市“科技创新、服务企业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各界代表4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邀请了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专家进行了科技创新政策集中培训。系列活动期间,对近年来的科技创新政策进行宣传科解读,开展各类讲座,深入三县进行科技培训和咨询服务。三是立足能力提升,强化企业培训服务。为提高企业业务骨干的业务能力,市科技先后组织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研发经费投入数据填报、科技金融培训、创新政策培训、涉农龙头企业创新管理等各类培训10余场,参训700余人次。四是立足精准对接,做好企业包保服务。按照市政府的分工,市科技局对12家企业进行精准实施包保服务,定期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与企业保持密切联系,每月进行情况汇,梳理并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
(三)扎实做好招才引智工作
近年来,我们利用“大连海创周”、铁岭“科创周”、企业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不断引进高层次人才,同时,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人才的相关政策,改善外地人才来抚就医、教育等服务环境,2019年引进外国高端人才24人。同时,积极争取科技人才政策支持,推荐并获批国家高端人才项目1人,推荐“国家友谊奖”1人、申报“兴辽人才”3人、省重点外国人才计划2人、外专百人计划项目1人、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1个。抚运安仪获批中俄(辽宁)创新创业基地。
二、进一步推动创新要素集聚
(一)瞄准科技创新主体发力
通过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得到长足发展,2019年,我市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实现144亿元,同比增长19.6%。一是突出重点,着力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科技局把积极扩大高新技术企业体量,增加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深入企业调研,确定培育对象,举办培训班,2019年发放2018年获批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奖励资金260万元,调动了企业申报的积极性。截止2019年底,我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32家,超额完成省三年倍增计划100家的指标。二是夯实基础,着力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我市创新的基础,为打牢基地,市科技局加大了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力度。截至目前,已注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97家。三是紧盯高端,着力培育“瞪羚企业”。为使科技型企业向产端发展,市科技局围绕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成长型企业进行培育。经对10余家企业培育和筛选,推荐了抚顺齐隆化工等5家“瞪羚企业”及辽宁华科中煤装备有限公司1家潜在“瞪羚企业”,6家企业将成为我省第一批瞪羚企业。四是向上争取,着力增强企业项目承载能力。市科技局通过组织项目实施,增强了企业承载项目的能力。全年共推荐省重大专项1项,省重点研发计划12项,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性计划5项,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2家,省重点实验室1家,征集未来3年重大科技需求26项。
(二)抚顺高新区晋升国家高新区取得重大突破
经过全力建设、积极争取,高新区已具备升级国家高新区的条件,科技创新高地逐步形成。中央下发了《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发37号)文件中明确支持抚顺等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升级为国家高新区。12月下旬,辽宁省委、省政府下发文件,支持我省三市争创国家高新区,并将我市排在首位。目前,高新区升级工作正在全力推进中。
三、全力打造科技创新管理平台
(一)率先布局,全力筹建新型研发机构
成立了“辽宁省石化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这是辽宁省第一家产业技术研究院,也是我省唯一一家由市政府主导并参与建设的产业技术研究院。
成立了“辽宁固体废弃物产业技术研究院”(全省有5个城市共22家研究机构获批,其中大部分集中在沈阳和大连)。我市成立的“辽宁固体废弃物产业技术研究院”是全省唯一一个由企业主导牵头的新型研发机构,在体制机制上是一项创新。
(二)大力优化,从优规范各类科技创新平台
为优化我市原有创新平台,发挥创新平台的集合效应,2019年,市科技局对我市原有的25家创新平台进行整合、规范,纳入科技创新基地管理21家、合并2家、撤销2家,整合方案已上报省科技厅,经省科技厅审核,批准我市13家平台纳入省科技创新基地。同时,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1家,省级专业技术创新中心2家。
(三)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
企业与中科院、北京科技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等单位的产学研合作持续深。高新区与辽宁石油公工大学合作建成了全国最大“过氧化物”研究基地。加强对口合作,赴徐州和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进行合作洽谈,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2019年,先后6次组织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进行技术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转化科技成果70项,实现技术合同登记额5.47亿元。组织召开科技引领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邀请省石化产业学会、省内院校10余名专家齐集抚顺,10家化工与精细化工企业代表参加会,与会专家积极为我市石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并与企业进行技术对接。
另有部分问题您的对策和建议已经非常详尽,不再一一罗列。
最后,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承办单位:抚顺市科技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