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钢委员:

您在抚顺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创新创业发展的几点建议》第310号提案收悉。就您提出的建议,市科技局高度重视,局党组专题在提案建议办理工作会上进行了研究,并沟通协调了市发改委、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关于“对创新创业主体要分类精准扶持”的建议。我市围绕提升城市创新活力,激发科技人才创业潜能,加快了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建设,初步构建了以专业孵化器为重点、综合孵化器为支撑的创业孵化生态体系。“抚顺市返乡大学生创业科技孵化基地”、抚顺市创投中心、沈抚新城“乐创空间”、石化公司的“北天众创”等孵化器运行良好。目前,我市建成科技孵化器10家,已孵化毕业企业46家,在孵企业132家。“抚顺市返乡大学生创业科技孵化基地”被国家科技部命名为“星创空间”;抚顺望花“双创”孵化中心、沈阳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被省科技厅命名为“云启众创”空间。

关于创业服务部门的建议。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对抚顺来说,坚持科技创新是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城市振兴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因此,我们要准确把握大局和形势,研判职能转变,把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打造“创新创业升级版”放在突出地位,将科技创新真正服务于城市转型振兴。我们开展了“怎么看”和“怎么干”的深入思考,提出“主动适应新定位、新体制和新模式,使科研管理型部门逐步向创新服务型部门转变”的工作思路,将科技创新放在经济建设主战场的最前线,把科技成果转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放在首位,引导创新要素不断集聚,提高产业素质及企业市场竞争力。同时,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为科技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关于创业教育者的建议。我们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沟通和交流,促进我市重点企业同高校院所的合作。一是走进院校结交人才。我市在省内率先成立了“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协调服务中心”,主要是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系沟通的“绿色通道”,解决区域内“三院三校”及域外产学研合作单位遇到问题。中心成立以来,积极发挥协调服务作用,促成了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辽宁石化大学、抚顺石化公司等单位之间的密切合作,成功对接项目130余项,协调解决了制约“三院三校”在科技创新和发展中遇到的问题50余个。二是牵线搭桥签订协议。我市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与企业联合申报科研项目,以项目为载体培育、使用人才。促进企业与专家建立深层次技术合作关系,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办高新技术企业、共建工程技术中心、联合开发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转化先进技术、攻克技术难题等途径,实现产学研联合。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进行项目对接,先后召开6次科技成果对接会,推进企业与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天津大学等对接项目150余项。与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合作,建成了“天津大学(抚顺)技术转移中心”、“辽宁精细化工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抚顺分平台”。 我市被授予“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9家单位被授予“省级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着力在协同创新共同创业上狠下功夫,在突出难点突破瓶颈上精准发力,形成适应抚顺经济发展要求的体制全新、机制灵活、政策完备、功能完善的创新创业体系,为城市转型振兴提供持久强大的动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继续给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