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淑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县级科技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市政府加大对县域内企业的科技政策扶持力度
2018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抚顺市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抚委发〔2018〕8号)文件,其中第四部分“强化科技创新支持”。截至目前,现已组织实施。2018年市科技局按照《抚顺市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着重支持县域企业创新发展,通过对企业培训和指导企业申报,1家企业获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企业获批省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5家企业分别获批国家和省级星创天地。科技扶持政策如下:
1、支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对引进域外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根据项目研发经费投入的30%给予项目承接方支持,给予引进方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
2、支持产业技术研发机构建设,搭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及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专项支持。对新增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经费奖励。
2018年,市科技局推荐抚顺县的辽宁三友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获批为“辽宁省食用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照《抚顺市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试行)》,辽宁三友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获得10万元资金后补助。
抚顺市富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创新平台获批为“辽宁富春绿色果蔬种植专业技术创新平台”。按照《抚顺市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抚顺市富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获得10万元资金后补助。
3、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和研发组织管理水平等多方面进行培育,使企业尽快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对成功申报的企业,市政府以后补助的方式对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
4、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有条件的县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建设科技孵化器。对年度新备案的国家、省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或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专项支持。
2018年,市科技局推荐的新宾青松岭星创天地、清原道生堂星创天地、抚顺县富春农业星创天地、东洲后金生物星创天地、顺城金泰农业星创天地分别获批省级星创天地和国家级星创天地。按照《抚顺市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试行)》,5家企业各获得30万元资金后补助。
5、科技创新卷政策。2018年,市科技局出台了关于印发《抚顺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试行)》(抚科发〔2018〕41 号)。创新券的适用范围:企业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购买科技服务的相关科技创新活动支出。企业申请创新券额度为其实际发生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所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额的50%,年累计兑现额度不超过20万元。2018年抚顺县的辽宁三友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创新券20万元资金后补助。
二、加强县域科技惠农扶持政策
一是加强农民技术员培训。按照省科技厅培训工作要求,我市组织县区乡镇农民参加院校学习培训。1、培训按农民迫切的技术需求分专业进行。包括蔬菜、花卉、果树、食用菌、药用植物、家禽、养猪等专业。2、年度每期培训时间为4个月。培训以课堂授课与现场实习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提高学员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际应用技术成果的能力,并促进学员与专家面对面的交流。学员结业通过考试和技能鉴定,颁发国家农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业资格证书。市科技局每年对培训结业合格学员给予1000元费用补助。
二是加强科技特派服务。面向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需求,重点围绕科技特派团服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现实需要,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产业化。2018年省科技厅对我市新宾、清原、抚顺县选派食用菌、中药材等领域等5个科技特派团,服务于乡村振兴。
三是加强农业科技龙头企业建设。市科技局在实施科技惠农工程中,重点培育一批现代农业科技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力求培育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较大的生产经营规模,较好的科技研发团队,有效带动农户的创新主体。截至目前,我市共培育认定59家科技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其中:新宾16家、清原14家、抚顺县12家,共计42家。通过科技引领,龙头企业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科技成果引进和转化、示范带动农户、科技扶贫、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凸显出示范带动作用,有力拉动现代农业产业快速发展,逐步起到对现代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科技支撑作用。
下一步,市科技局按照《抚顺市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相关政策和科技惠农扶持政策优先支持县域企业发展,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做大做强科技龙头企业,促进乡村振兴发展。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