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科技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科技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5〕5号)文件要求,我市将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申报的项目的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单位、工作单位以及第一完成单位(科技进步奖)须在抚顺市域内。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5〕5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二、申报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2025年11月17日08:00
在线提交时间:2025年12月22日17:00前(过期将不再受理)
审核截止时间(封网时间):2025年12月31日17:00
三、申报材料
审核通过的项目,按照要求签字盖章,报送纸质和电子材料。(参考格式在申报指南)
电子版申报材料及公示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12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1月4日前
1.提名书:纸质1份,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不另加封皮。
2.2025年度省科技奖励项目公示文件:纸质1份,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件。
3.公示证明:公示截图或公示照片纸质件1份(能够明确识别公示地点或网站),电子版(文件名称注明单位名称、公示方式、公示时间段、公示地点或网站网址)
4.县区科技局推荐意见:纸质件1份,PDF盖章扫描件
5.信用承诺书:纸质1份、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件(2026年1月4日前发送至邮箱)
注:2—5项材料不要装订在提名书内,单独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惠晓松57500330
附件:
1.关于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科技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辽科奖办发〔2025〕5号)
2.参考格式
抚顺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