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辽科办发〔2019〕42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县区科技局初审推荐、市科技局形式审查等程序,拟推荐辽宁青年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青创基地”备案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2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反映。
负责科室:成果转化与奖励科
联 系 人:惠晓松
电话传真:024-57500330
通信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振兴大厦A1310
抚顺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8日
根据《辽宁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试行)》(辽科办发〔2019〕42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县区科技局初审推荐、市科技局形式审查等程序,拟推荐辽宁青年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青创基地”备案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2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反映。
负责科室:成果转化与奖励科
联 系 人:惠晓松
电话传真:024-5750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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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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