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解读: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六)符合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抚顺市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支持

为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2020年7月8日抚顺市政府出台了《抚顺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实施细则》,其中第二十一条(五):凡是连续三年列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均可申请评定奖励资金,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给予每户2万元奖励资金,每户企业三年内只可申请一次奖励资金。但不包含以下企业:

1.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在抽查中被撤销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

4.纳税信用等级被评定为C级和D级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