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市政府以后补助的方式对每家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抚政办发〔2020〕20号)

办理网址:www.innocom.gov.cn(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办理流程:

1.科技局发布第n批高企申报通知

2.市科技局开展培训,为企业讲解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3.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系统进行线上注册及申报

4.县区科技局及市科技局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

5.各县区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向市科技局行推荐函

6.市科技局党组会议确定推报名单

7.市科技局向省科技厅(评审委员会)行函推荐

8.省科技厅(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

9.省科技厅党组会议通过后报国家评审委员会

10.国家高企评定委员会复核

11.国家网站公示

12.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省科技厅确认全省新认定高企名单并发布备案通知。

13.市科技局经党组会讨论通过后向市政府行文申请拨付

14.市财政局应按照市领导批示意见拨付资金

15.资金下达后,科技局通知获批企业提交发票,注明开户行、户名、账号

16.科技局财务部门按企业提供的账号予以拨付。

 

提示:以下企业不在奖励范围之内:

1.在国家抽查中被撤销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

2.被列入经营异常目录和严重违法失信的高新技术企业。

3.纳税信用等级被评定为C级和D级的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