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抚顺市科学技术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顺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抚顺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抚顺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顺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8〕21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抚顺市科学技术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抚顺市外国专家局牌子。
第三条 抚顺市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市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壮大发展科技型企业,承担推进科技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市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负责组织、评定、推荐科学技术奖、政府友谊奖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实施、推荐国家、省和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十五)承担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加强对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做深做细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推动科技创新的重心转向经济建设。加强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技术转移,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科技人员投身创新创业的动力。
第四条 抚顺市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会务、督查督办、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字综合、政务公开、科技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应对、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信访、安全和重大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
(二)规划与平台科。牵头拟订市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承担建立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建设管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实施市科技报告制度和市创新调查制度。提出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建议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负责本部门预算与财务管理相关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监督科。承担推进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并开展普法宣传。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负责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科技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承担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四)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五)农村科技科。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负责科技扶贫工作,推动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
(六)社会发展科技科(信息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生物医药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拟订新一代信息领域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生物医药领域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和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等相关政策和措施建议。
(七)成果转化与奖励科。承担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拟订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建议,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组织、评定、推荐科学技术奖、政府友谊奖工作。
(八)科技企业服务科。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负责科技金融的相关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与管理工作。
(九)外国专家与国际合作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引进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和国外专家表彰奖励办法。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和出国(境)培训工作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全市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和外国专家来抚工作相关管理工作,协调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推动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负责处理引进外国智力中的重大事件。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与国外组织项目对接和全市引进国外智力成果推广与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按权限承办科技系统人员的因公出国(境)任务审批工作。
(十)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院士联系服务工作。拟订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组织推荐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启动基金以及各科技人才类资金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市自然科学基金,及市级各科技人才类资金计划。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科合署办公。
第五条 抚顺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4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市外国专家局局长由副局长兼任;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机关工勤人员3名。人员编制结构具体情况详见《市科技局(市外国专家局)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核定表》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纳入抚顺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抚顺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抚顺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业务概况:一、软科学研究,科技情报研究,知识产权执法。二、建设管理抚顺科技信息网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专家、项目信息库。三、编辑科技年鉴,开展统计、培训、翻译、检索查新、信息收集与服务等 。四、知识产权服务,调解和处理各类专利纠纷、假冒专科等案件。五、技术市场工作。
抚顺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编委定编22人,内设机构7个,均为正科级。具体是:办公室、战略研究室、网络服务室、情报业务室、信息服务室、技术交易事务室、知识产权执法室。
第二部分 抚顺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抚顺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分析
(一)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为2367.56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8.22万元,增长3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增加振兴实体经济后补助资金,即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270万元,国家级星创天地后补助1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236万元,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技术转移机构后补助40万元,省级产业联盟、星创天地后补助70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67.5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7.56万元,
2.上年结转51.68万元,主要是项目未完延续等。
(二)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为 2290.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4.83万元,增长29.02%。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增加振兴实体经济后补助资金,即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270万元,国家级星创天地后补助1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236万元,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技术转移机构后补助40万元,省级产业联盟、星创天地后补助70万元。
本部门本年度支出包括:
1.基本支出874.4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1.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5.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33万元。
2.项目支出1416.26万元,主要包括: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1104.93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311.32万元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28.53万元
主要是项目未完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及分析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本部门2018年度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9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46万元,项目支出1416.2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90.7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科学技术支出1974.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3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75万元。
1.科学技术支出1974.42万元
(1)科学技术事务管理支出行政运行355.5万元,主要是科技局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90.6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4.88万元(单位正常运行经费)等支出。
(2)应用研究:机构运行202.67万元。主要是科技情报所工资福利支出157.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48万元。(单位正常运行经费)
(3)技术研究与开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1104.93万元。主要是科技局承担的项目经费,包括振兴实体经济后补助等21个科技项目支出。
(4)其他科学技术支出:311.32万元,主要是科研院所离退休职工转制待遇差120.93万元,科技创新奖励190.39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3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3.77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19.24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31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22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31.14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16.29万元,主要是职工医疗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员医疗支出支出7.79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48.75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48.75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8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度减少4.16万元,下降44.8%,主要原因是:一、科技局2018年来抚考察、项目对接的领导、专家、学者级别高,来抚期间由政府接待。二、减少公务用车数量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度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专家等,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批次,6人,0.03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8万元。2018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科技局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3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减少11.96万元,降低9.7%。主要原因是: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二、人员调转、退休等费用减少。三、应支未支结转的款项(单位取暖费等)。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8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年末其他国有资产没有变化,待机构人员调整后一并处理。
七.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科技局领导重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每年对列入项目绩效考核指标都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对项目进行调查研究,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绩效考核标准,2018年完成项目绩效指标。主要完成绩效情况如:一 、高企培育认定工作。申报了4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获得批复39家,完成全年省考核指标。二、专利工作。完成专利发明申报数量,专利贯标完成5家,完成省专利考核指标。三、农民大学生培养及科技特派工作。完成农民大学生培养人数指标,科技特派为农民解决增产、增收中的困难,完成市考核指标。四、科技计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评审、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组织评审、推荐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五、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工作。完成省考核指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获后补助236万元。总之,科技局在绩效管理方面取得一点成效,今后继续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行政运行支出;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是反映国家推进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方面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是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各项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