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正式公布了《关于促进大连双创金融小镇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大高管发〔2017〕1号),正式明确提出:高新区财政年度预算中设立大连双创金融小镇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金融小镇金融产业集聚和发展、鼓励投融资业务拓展、金融创新和吸引高级金融人才。
    这是高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加快高新区金融服务业生态圈的形成,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精神并结合高新区实际实施的具体举措,是东北地区最具竞争优势的产业支持政策。
    政策详解
    关于大连双创金融小镇发展的若干意见
    该意见适用于在大连双创金融小镇经管委会确认的楼宇内新成立或迁入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以及企业实际经营地均在金融小镇内的符合要求的金融及类金融投融资服务企业、供应链金融服务企业及结算中心、金融中介配套服务企业。
    1.企业政策支持
根据金融小镇入驻企业业务开展情况,政府给予财政补贴或奖励:
    (1)鼓励在金融小镇内设立金融及类金融投融资服务企业。对金融小镇内设立的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产业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类型企业,结合企业对园区的经济贡献情况,按该企业年末对外投融资余额,发放不高于5%的运营补贴。
    (2)鼓励在金融小镇内设立供应链金融服务企业及结算中心。对金融小镇内设立的供应链管理、供应链金融及大中型企业结算中心等类型企业,结合企业对园区的经济贡献情况,按该企业年营业额,发放不高于5‰的运营补贴。
    (3)鼓励在金融小镇内设立金融中介配套服务企业。对金融小镇内设立的征信公司、资信(评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类型企业,结合企业对园区的经济贡献情况,按企业的年度经营利润,发放不高于10%的运营补贴。
    2.高级金融人才政策支持
    首次落户金融小镇且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企业中,年薪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高级金融人才,按照其个人工资性收入对园区经济的贡献情况,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在办理高级金融人才户籍及其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
    3.鼓励在金融小镇举办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金融产业相关商业活动。
    4.鼓励金融小镇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宣传与推广活动。
    5.支持开展与双创金融有关的课题研究工作。
    金融小镇简介
    金融小镇位于大连高新区小平岛中心广场周边写字楼、公建及小平岛独栋别墅区域。
    金融小镇主要吸引金融、类金融等相关企业入驻,并通过为其提供政策、环境、人文、科技、品牌等高端服务,以及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培育孵化成熟的股权投资及债权投资类型双创金融服务机构,逐步构建金融行业生态圈、聚集金融高端要素、形成金融产业集聚区。
    金融小镇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产业为核心,实行“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运作模式。金融小镇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负责金融小镇建设、招商及运营服务、管理工作。
    目前,“双创金融小镇”已建成金融街、金融广场、金融公馆、健康中心、双创创客中心及金融家俱乐部和游艇码头,可为广大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如为企业打造个性化办公空间、为企业搭建综合服务平台、金融软件开发平台、中小科技企业融资平台等九大线上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实现业务对接和信息共享。